日期:2023-01-12 14:47:31 作者:验光师培训_眼镜培训学校_验光技术培训班-山东正真视光学院
远视眼处方矫正的基本原则日照验光培训学校的老师分享:是眼前戴凸透镜,使平行光线聚焦视网膜上,选择达到最佳矫正视力最大正度数的原则。
轻度远视可被调节作用所代偿。特别是青少年、儿童时期不影响视力,无任何症状不需戴镜矫正,远视处方主要是为了解决验配者的不适症状。7岁前有+1.00D 以下的远视,属于生理范畴,不需配镜。

7岁以前儿童远视引起视力下降、弱视,尤其伴有斜视者,必须用阿托品散瞳。通常散瞳后配镜度数比检影、电脑验光低 0.50Ds,有内斜视者散瞳后应完全矫正。对于屈光参差者,更应尽早、准确矫正,1~3个月复查一次。如儿童不存在视力下降、弱视、斜视、屈光参差等,散瞳后不要足矫正,欠矫度数可参考相关年龄正常远视度数,以保证幼儿正视化生理过程。
16 岁以下青少年远视眼有视疲劳症状时应配镜矫正,根据远视程度、症状,选择经常配戴或近阅读时配戴,如果视远时有疲劳,远视镜应经常配戴,如近阅读时疲劳可只阅读时戴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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